在商标分类中第14类商标是珠宝钟表类商标,贵金属、珠宝首饰、钟表都包含在这个类别中,下面千百年为您整理第十四类商标包含的各个小项。
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1401】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1402】贵重金属盒
【1403】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
【1404】钟,表,计时器及其零部件
一、商标转让流程:
联系千百年代理机构的客服,他们会提醒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二、资料准备好之后给到千百年代理机构,千百年会帮您将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到北京商标局,其中需要做商标公证,官费是1000,公证费用是600-1000元不等。商标转让合同协议由千百年草拟。
三、商标转让所需要的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