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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付款日期前付了款,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在约定付款日期前付了款,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这么规定的——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也就是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深圳代理记账
假如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前付了款,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8月1日付款,结果乙公司在7月1日就付了款,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8月1日还是7月1日呢?深圳代理记账
我们综合来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注意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也就是说,这两个时间是或者的关系,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时间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发生了。
因此,在7月1日,已经满足收讫销售款项这个条件,此时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