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申请条件。
1.分支机构被关联企业撤销。
2.2.该分支机构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支机构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撤销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须经有关许可部门批准。
二。个人独资分支机构注销所需信息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复印件)
4.本单位撤销分支机构的决定;或者;或者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号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注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原件)
三。个人独资分行取消网上提交数据流程图
四。个人独资分公司离线提交注销信息流程图
动词(verb的缩写)个人独资分支机构注销的官方审核流程和办理时间
一、收据(当天)
1.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根据服务指南中的材料清单逐一检查是否完整;
3.检查每种材料是否涵盖了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二。接受(当天)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逾期不提交的,申请材料自收到之日起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1.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根据服务指南中的材料清单逐一检查是否完整;
3.检查每种材料是否涵盖了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审查(一个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见,进入决策步骤。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是否有任何处理限制;
四。决定(同一天)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核准登记的法定形式。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注册。
审核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动词(verb的缩写)证书准备(当天)
取消通知,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不及物动词个人独资分支机构注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二条登记主管机关自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予注册,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