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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香港公司常见问题问答大全
    今天千百年要分享的是在深圳注册香港公司常见问题,将以问答方式呈现给大家,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可否将其注册办事处设在香港境外?
    千百年:不可以。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必须设在香港境内。
    二、有没有规定必须在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内详列注册办事处地址,首任董事及公司秘书?
    千百年:没有这样的规定。
    三、法团成立表格内有关首任董事、公司秘书、或注册办事处的项目可否空置不填写?
    千百年:不可以,必须在法团成立表格内提供公司的首任董事及公司秘书与注册办事处地址的详情。未填妥的表格会被视为不合要求,香港公司注册处会拒绝该公司的注册申请。
    四、没有公司秘书怎么办?
    千百年:我们为您提供商务秘书地址挂靠服务。
    五、董事可否各自签署及交付法团成立表格?
    千百年:香港的董事及国内法人代表。但区别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可以是不只是一位,三位四位可以。该问题是说董事签署的材料要签署好,一起交给注册处,各交各的是不行的。
    六、交付申请申请后,何时可取得《公司注册书》和商业登记证?
    千百年:通常4个工作日内,加急则是1个工作日。
    七、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秘书有什么规定?
    1、一间私人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及最少一名自人人董事,公司秘书职位不得同时由公司的唯一董事兼任。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不得委任一个以该董事为唯一董事的法人团体作为公司秘书。
    2、一间公众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及最少两名董事,公司秘书职位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法人团体不得出任公众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
    3、如公司秘书属自然人,必须通常居于香港。如公司秘书属法人团体,其注册办事处或主要办事处必须在香港。